近日,中央财办明确提出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,这一表态让亿万城乡老年群体倍感温暖。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,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从最初的每月55元逐步提高至2025年的143元,历经七次调整实现了稳步增长。但不容忽视的是,当前养老金待遇绝对值依然偏低,与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需求、区域发展水平以及其他群体养老保障水平存在较大差距,提高力度亟待进一步加大。

从现实保障效能来看,现有养老金标准难以有效覆盖基本生活成本。2024年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待遇约为246元,而同期全国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分别达到798元和594元,养老金标准仅为低保标准的三分之一左右。对于广大农村老人和城镇无业老年群体而言,这笔钱仅能勉强覆盖柴米油盐等最基本开销,面对看病买药、人情往来等额外支出便捉襟见肘。更值得关注的是,地区差异悬殊,上海、北京等地标准已超千元,而多数中西部省份仅维持国家最低标准,这种差距进一步加剧了养老保障的不均衡。

加大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升力度,既是民生所需,更是发展之要。从民生维度看,这是弥补社会保障短板、维护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群体多为农村居民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,他们年轻时收入不稳定,养老积累有限,大幅提高养老金待遇是对其历史贡献的合理回报,能让他们更有尊严地安享晚年。从发展维度讲,农村老年群体边际消费倾向较高,提高养老金实质是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,能有效释放内需潜力,为扩大内需战略提供支撑。同时,这也能减轻青壮年赡养负担,增强乡村振兴的人才回流动力,形成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。
加大提升力度并非无源之水,可通过多元路径保障资金可持续。一方面,可推动“国资-财政-社保”联动改革,加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力度,专项补贴城乡居民养老金;另一方面,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机制,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加大转移支付,缓解地方财政压力。同时,建立与经济发展、物价涨幅挂钩的常态化调整机制,确保养老金增速跟上民生需求变化。

养老保障是社会稳定的“压舱石”,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提升力度,直接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指数。在经济稳步发展的背景下,理应拿出更大决心、更多投入,让城乡老年群体充分共享发展成果,筑牢共同富裕的民生基石。